河池市信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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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介绍
副局长
三级调研员
四级调研员
机构设置
信访局职能
  • (一)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,接待来访。

    (二)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,承办自治区信访局、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、市人民政府转送、交办和市委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。负责向各县()及各市直各机关单位交办、转办、移送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。

    (三)负责向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,综合研判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完善有关政策、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  (四)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的职责,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县()、跨部门、跨行业的信访事项。

    (五)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;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。

    (六)协调、检查、指导全市信访工作;起草有关信访工作.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、办法草案;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  (七)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,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。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,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

    (八)承担河池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。

    (九)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。

    (十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